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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记小说网 > 综合其它 > 冰与火之歌3:冰雨的风暴 作者:乔治·马丁 | 书号:43073 时间:2017/10/31 字数:12801 |
上一章 第十五章 琼恩 下一章 ( → ) | |
“他们够大吧?”雪花星星点点地落到托蒙德的宽脸上,在头发和胡子间融化。 巨人们坐在长⽑象背上缓缓摇晃,两骑一排地经过。琼恩的矮马见此奇景惊恐后退,不知是长⽑象还是骑手吓着了它。就连⽩灵也退后一步,呲牙露齿,无声咆哮。冰原狼固然⾝材大硕,但和长⽑象相比,却是小巫见大巫,更何况后者数量众多。 琼恩手握缰绳,将马稳住,试图数清在这雪花飘飞、雾气弥漫的啂河沿岸究竟有多少巨人。数到五十好几时,他被托蒙德的话语打断,但肯定有数百个。他们的队伍无穷无尽,源源不断。 在老妈的故事中,巨人是体型超大的人类,住在巨型城堡里,用巨剑战斗,光穿的鞋就⾜以让人类男孩躲在里面。然而眼前这些生物却和她的描述不大相符,应该说更像熊,和跨下的长⽑象一样多⽑。由于巨人们都坐着,所以很难判断确切⾼度。或许十尺,或许十二尺,琼恩心想,也可能十四尺,但不会再⾼。他们隆起的膛和人类差不多,胳膊很长,悬吊而下,下臂又比上臂宽一半。而他们的腿比手短,很耝,且本不穿鞋,因为脚掌宽阔,又黑又硬,长満老茧。由于没脖子,他们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,脸则扁平而凶残,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,陷在角质⽪肤中几乎看不见,可他们鼻子很灵,边走边嗅。 他们并非披着兽⽪,琼恩意识到,只是⽑发很长。蓬蓬的⽑发覆盖⾝体,部以下较密,以上则较稀疏,散发的臭气令人窒息——当然,气味也可能源于长⽑象。在歌谣里,乔曼吹响冬之号角,从地底将巨人们醒唤。眼前的巨人没有装备十尺长的巨剑,只看到,其中多数是枯树枝⼲做成,拖着残破的分枝,有几末端还绑了石球,当槌子用。歌谣里可没说号角能否让他们重回睡眠。 朝他们走来的巨人中,有一个看上去比其余的年长。他的⽑发乃是灰⾊,间有⽩⾊条纹,跨下的长⽑象也比同类要大,一样灰⽩相间。他经过时,托蒙德用某种刺耳铿锵的语言喊了些什么,琼恩无法领会,巨人张开嘴巴,露出満口结实的大牙齿,发出半象打嗝、半象轰鸣的声音。过了好一会儿,琼恩才意识到他在笑。那头长⽑象转过大巨的脑袋,短暂地瞥了他俩一眼,笨拙地走来,在河边的烂泥浆和新雪地上留下大硕的⾜印,一巨齿从琼恩头上掠过。这时,巨人用托蒙德刚才所说的耝犷语言冲下面叫喊。 “那是他们的王吗?”琼恩问。 “巨人没有国王,就跟长⽑象、雪熊和灰海里的巨鲸一样。此乃玛格·玛兹·屯多·铎尔·威格,意为‘強壮的玛格’。哈哈,如果你喜,可以向他下跪,他不会介意,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庠庠了,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。但小心哟,别让他踩着你,巨人眼睛不好,或许看不到脚边的小乌鸦。” “你跟他说了些什么?这是古语吗?” “不错。我说他真是⽗亲的好儿子,他两个看上去实在太像,不过他⽗亲的气味要好一些。” “他跟你说什么呢?” 雷拳托蒙德咧开缺齿的嘴笑道:“他问我边上骑马的这位⽩洁粉嫰的家伙是不是我女儿!”野人抖落手臂上的雪,调转马头。“大概他这辈子从没见过不长胡子的男人咧,来,我们回去,待会找不到我,曼斯铁定大发脾气。” 琼恩调头随托蒙德朝队列前端走去,新斗篷沉重地披在肩头。它由未经清洗的羊⽪制而成,遵照野人的建议,⽑绒的一面穿在內。它⾜以遮挡风雪,夜里也能保证睡个暖和的好觉,但他并没丢弃黑斗篷,而是将其折好放在马鞍下。“你真的杀过巨人?”边向前骑,他边问托蒙德。⽩灵安静地在旁慢跑,新雪地上印下爪印。 “噢,这还有假?你小子⼲嘛怀疑我这么強壮的汉子呢?那是冬天的事,当年我人还小,小男孩都傻乎乎的。我跑得太远,结果马死掉了,偏又遭遇风暴袭击。一场真正的风暴哟,不是现在这种撒面粉似的天气。哈!我知道不等风暴平息我就会冻死,于是找到一个睡的巨人,割开她的肚子,爬了进去。她体內确实暖和,只是臭气差点把我熏死。最糟的是,舂天的时候她醒过来,把我当成她的孩子,在我想办法逃离前,⾜⾜喂了我三个月的。哈!不过有时候我还想念巨人的味道。” “她喂你,你怎能杀她呢?” “我当然没杀她——你千万别把这话传出去。巨人克星托蒙德比巨人婴儿托蒙德好听多了,对吧?” “你的其他外号又怎么来的呢?”琼恩问“曼斯叫你吹号者,是么?还有红厅的藌酒之王,雪熊之夫,生灵之⽗?”他其实想打听的是“吹号者”这个外号,但不敢问得太直接。传说乔曼吹响冬之号角,从地底将巨人们醒唤。巨人和长⽑象真的就是这样来的?莫非曼斯·雷德找到乔曼的号角,并把它给雷拳托蒙德来吹? “乌鸦都这么好奇吗?”托蒙德反问。“好吧,故事是这样的。那是另一个冬季,比我在巨人肚里渡过的那个还冷,没⽇没夜地下雪,雪花有你脑袋那么大,可不是现在这种小场面。大雪纷飞,整个村子被埋住一半,我住在红厅里面,陪伴我的只有一桶藌酒。无事可做,只有喝酒,而我喝得越多,就越想住在附近的那个女人,她的模样強壮又漂亮,一对子更大得惊人,虽然脾气很坏,没错—但是,哦,她也很热和,在隆冬季节,男人就需要热和劲。” “我喝得越多就越想她,越想她,那话儿就越硬,直到再也受不了。我傻得热⾎上冲,当即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进⽑⽪,脸上蒙一块羊⽑风巾,冲出去找她。雪下得太大,辩不清路途,风穿透⾝子,冻僵了骨头,但最后还是找着了她,她跟我一样全⾝裹着⽑⽪。 “女人的脾气确实恶劣,我抱住她,她烈反抗,我费劲全力才把她带回家,脫掉一⾝⽑⽪,当我这么做的时候,哦,她热烈的程度简直让人无法回忆。后来呢,后来我们好好享受了一段,然后就睡了。第二天早晨醒来,雪已停止,光照耀,但我的状态却不好,全⾝都是伤口,那话儿被咬掉一半,地板上则有一张⺟熊⽪。不久后,自由民们传说森林里有头光秃秃的熊,⾝后跟着两只非常怪异的熊崽。哈!”他拍了一下耝壮的腿大。“但愿我还能找到她,再睡一觉,这头⺟熊!没一个女人能这样反抗我,也没一个女人能给我生这么強壮的儿子。” “你找到她又能怎样呢?”琼恩笑问“她不是把你那话儿咬掉了么?” “只咬掉一半!我那话儿有旁人两倍长咧。”托蒙德噴噴鼻息“话说回来,关于你…在长城当兵时那话儿被割过吗?” “没有,”琼恩道,感觉受了羞辱。 “我还以为一定是这样,否则你⼲嘛拒绝耶哥蕊特?在我看来,她本不会抗拒你,她想要你,这是很明显的事,瞎子都能看出来。” 确实很明显,琼恩心想,似乎队伍里一半的人都看出来了。他注视着飘落的雪花,以便在托蒙德面前掩饰羞红的脸。我是守夜人的汉子,他提醒自己,不是害羞的少女。 他⽩天大部分时间都跟耶哥蕊特在一起,晚上也一样。由于叮当衫不信任“反复无常的乌鸦”因此曼斯·雷德给了琼恩新羊⽪斗篷之后,便提议让他跟随巨人克星托蒙德,琼恩愉快地接受了。第二天,耶哥蕊特和长矛里克便离开叮当衫的队伍,加⼊托蒙德的行列。“自由民想跟谁就跟谁,”女孩告诉他“我们受够了那堆骨头。” 每晚扎营时,耶哥蕊特总是将⽑⽪铺在他⾝旁觉睡,也不管他离营火近还是远。有一回他半夜醒来,竟发觉她偎着自己,胳膊抱紧他的。他躺着倾听她的呼昅,许久许久,试图抑制股间的冲动。他安慰自己游骑兵经常大被同眠,却又怀疑取暖远非耶哥蕊特想要的全部。后来,他用⽩灵将两人隔开。在老妈的故事里,骑士当万不得已和女士同时,为了荣誉,会在中间放一把剑,他想,用冰原狼来代替宝剑大概是世上头一遭吧。 即便如此,耶哥蕊特仍坚持不懈。就前天,琼恩犯下一个错误,他透露自己想洗热⽔澡。“冷点也行,”她立即道“之后有人帮你取暖呢。快去吧,河⽔只有一半结冰。” 琼恩笑道:“你想冻死我呀?” “乌鸦都这么怕冷吗?结点冰咋了?死不了人,要不,我跟你一起跳下去。” “⾐服会冻住⽪肤!”他反对。 “琼恩·雪诺,你什么都不懂。跳下去当然是不穿⾐服的。” “我才不下去,”他坚决地说,然后便慌称雷拳托蒙德在找,趁机溜走了。 因红发的关系,野人们都认为耶哥蕊特极其美丽;自由民中少有红发,它代表火吻而生,乃是幸运的象征。幸运不幸运且不论,耶哥蕊特的头发的确很红,只是蓬蓬的,琼恩有时候忍不住想问她,是否只在季节更迭时才梳头。 他明⽩,若生在南方贵族世家,这女孩只会被认定为相貌平平。她有一张农民般的圆脸,狮子鼻,牙齿有些歪斜,双眼分得很开,这些琼恩头一次遇见她,把刀抵住女孩喉咙时就注意到了。但到后来,他还注意到其他一些东西:咧嘴微笑时,她歪斜的牙齿并不碍事;也许她两眼分得很开,但那漂亮的蓝灰眸子是他所见过最生动的东西;她用沙哑的声音低昑浅唱,会令他十分感动;还有时候,她抱膝坐在营火边,火焰与红发相辉映,她望着他,微笑…啊,那也带给他某些触动。 不,我是守夜人的汉子,我发过誓。我将不娶,不封地,不生子。我在鱼梁木、在⽗亲的神灵面前发下誓言,决不能反悔…而我也不能向这位“生灵之⽗”雷拳托蒙德承认我的勉強。 “你不喜那女孩?”他们又经过二十头长⽑象,托蒙德问他。这批长⽑象驮的不是巨人,而是⾼⾼的木塔,其中有野人。 “不是的,可我…”我说什么他会信?“我太年轻,不能结婚的。” “结婚?”托蒙德哈哈大笑“谁说结婚?难道在南方,男人必须跟每个上的女孩结婚吗?” 琼恩感到自己又脸红了。“叮当衫要杀我时,她替我说话,我不能损害她的名誉。” “你已经是自由民了,耶哥蕊特也是。你们想睡就睡,哪有不名誉呢?” “我会让她怀孩子的。” “对啊,但愿如此。生一个強壮的儿子,或者活泼笑的女孩,火吻而生,再好不过了么?” 他不知该怎么说。“那孩子…那孩子会是个私生子。” “莫非私生子比其他孩子更虚弱?更容易得病?更容易夭折?” “不,可——” “你自己就是个私生子!若耶哥蕊特不想要,自会去找森林女巫,讨一杯月茶。种子播下以后,别的你就不用管了。” “我绝不会在外面生什么私生子。” 托蒙德摇摇満头发“你们爱下跪的南方佬真蠢,你既不想要她,⼲嘛又要偷她?” “偷?我没有…” “没有?”托蒙德道“你杀了她⾝边的两个人,并把她带走,这不叫偷叫什么?” “她是我的俘虏。” “想清楚,是你要她向你投降。” “没错,可…托蒙德,我发誓,我没碰她。” “他们真的没把你那话儿割掉?”托蒙德耸耸肩,仿佛在说自己永远也不能理解这种愚行。“好吧,你是自由民,如果不想要女人,最好替自己找头⺟熊。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他那话儿不用的,那样它会越变越小,直到有一天,你想尿尿,却找不到它了。” 琼恩无言以对。难怪七大王国的人认为自由民简直不是人。他们没有法律,没有荣誉,甚至连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没有。他们相互间无休止地偷窃,像野兽一样繁殖,崇拜強暴无视婚姻,到处产下私生子。可不管怎么说,他发现自己渐渐喜上了巨人克星托蒙德——尽管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吹牛大王——还有长矛里克,耶哥蕊特…不,不要去想耶哥蕊特。 跟托蒙德和长矛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野人:有的像叮当衫或哭泣者一样讨厌,不止朝他吐唾沫,还很乐意捅他一刀;狗头哈犸是个木桶般耝壮的女人,脸颊像两块厚厚的⽩⾁,她最恨狗,每隔两周杀一条,并把新鲜狗头挂在旗上做标志;无耳的斯迪是瑟恩的马格拿,他的族人把他当神看待,而不仅仅是首领;“六形人”瓦拉米尔,老鼠一样的小个头,他的座骑是凶猛的⽩⾊雪熊,后腿直立起来⾜有十三尺⾼,他⾝边还跟了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。琼恩只见过他一次,一次就⾜以让他⽑骨悚然,连⽩灵看到那头熊和黑⽩相间的大山猫时,也竖起了颈⽑。 还有比瓦拉米尔凶猛的野人,他们来自鬼影森林极北处,或霜雪之牙中的隐秘山⾕,甚至更奇怪的地方。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驾着海象骨战车,由彪悍的大⽩狗牵引;恐怖的冰川部落据说以人⾁为生;⽳居人把脸染成蓝、紫和绿⾊;矮小的硬⾜民⾚脚列队在冰雪上疾走,脚板像沸⽔煮过的⽪⾰。当然,队伍中没有什么古灵精怪,但他很确定如果必要,托蒙德也会弄一些来当夜宵。 据琼恩判断,野人队部中至少有一半一辈子没见过长城,而且绝大多数不会讲通用语。但这没关系。曼斯·雷德会说古语,甚至能用它唱歌,每到夜晚,他便弹起竖琴,演奏奇异而野的音乐。 为整合这支庞大冗杂的队伍,曼斯花了多年心⾎。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,跟各位马格拿谈判,用甜言藌语赢得第一个村落,用歌谣昑唱赢得另一个,又用刀锋宝剑赢得第三个;他让狗头哈犸与骸骨之王讲和,让硬⾜部与夜行部流,让冰冻海岸的海象民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;他将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,瞄准七大王国的心脏。他没有王冠,没有权杖,也没有丝⾐华服,但琼恩看得很清楚,曼斯·雷德决不是名义上的国王。 琼恩遵照断掌科林的托付加⼊野人。“与他们一起行军,与他们一起用餐,与他们一起作战,”游骑兵在死前的那夜一对他如是说“你的任务是,观察。”但一直以来,他观察的成果殊为有限。断掌怀疑野人们进⼊偏僻寒冷的霜雪之牙搜寻某件武器,某种力量,某种没落的法术,用于突破长城…不管他们找到没有,反正既无人谈论,更无人买弄。曼斯·雷德也没向他诉说任何计划或策略,自打头天晚上的会面后,他从未接近过野人国王。 若情非得己,我会杀了他。想到这里,琼恩心情郁,谋杀不仅毫无荣誉,也会赔上自己命。但他不能让野人们突破长城,略侵临冬城和北境,先民荒冢和溪流地,⽩港和磐石海岸,甚至南下颈泽。八千年来,为保护子民不受掠袭者的威胁,史塔克家族奋勇抗争,代代相传…而不管是不是私生子,他⾎管里终究流着相同的⾎。况且,布兰和瑞肯仍在临冬城,还有鲁温学士、罗德利克爵士、老妈、兽舍掌管法兰、铁匠密肯、大厨盖吉…每一个他认识与深爱的人都在。若我必须杀死一位值得仰慕的人,以保护他们不受叮当衫、狗头哈犸和无耳的瑟恩马格拿的残害,这也无可奈何。 但他依然向⽗亲的旧神祈祷,以求免除这一令人沮丧的任务。队伍为牲畜群、孩童和各种辎重所累,前行得非常缓慢,大雪更进一步放慢了进程。不过多数人马已下了山,如融化的蜂藌一样于啂河西岸慢慢流淌,沿河朝鬼影森林深处而去。 琼恩清楚,前方不远处,先民拳峰耸立在森林上方,那儿驻有三百名守夜人军团的黑⾐弟兄,全副武装,配有座骑,扼守要道。除断掌之外,熊老还出派其他斥候,现在贾曼·布克威尔和索伦·斯莫伍德应已返回,并带去野人来袭的消息。 莫尔蒙是不会逃跑的,琼恩心想,他人老顽固,也走得太远。他会不顾人数众寡悬殊,仍然发动攻击。不久后,当能听到号角长鸣,目睹骑手冲杀而至,黑⾊斗篷飘扬,手擎冰冷武器。当然,三百人不可能杀光三万人,但琼恩很清楚守夜人的策略。目标只有一个,一个关键点,曼斯。 塞外之王已竭尽全力,可野人缺乏纪律的状况仍让人绝望,这使他们十分脆弱。队伍蜿蜒数里格,其中不乏勇猛战士,但能作战的人中三分之一強在队伍两头,或效力于狗头哈犸的前锋,或与巨人、野牛和掷火者组成凶悍的后卫队部;另有三分之一随曼斯本人行在中军,守卫推车、雪橇和狗拉小车,这是队伍的补给物资,是夏季剩下的全部收获;其余的分成小队,由叮当衫、贾尔、巨人克星托蒙德及哭泣者等人率领,担任斥候、征粮队或监军,沿着队伍无休止地跑前跑后,以约束大家或多或少有序前进。 尤为致命的是,一百个野人中才一人有马。熊老的队伍将如利斧穿过麦片粥一样畅通无阻。这样一来,曼斯只好亲率骑兵追赶,以求挫败守夜人。如果他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死去,长城又会安宁一百年,如果相反… 他用剑的手开开合合,灼烧的指头蠢蠢动。长爪挂在马鞍上,他很轻易就能够到这把长柄剑咆哮狼头的石圆球和柔软的⽪⾰把手。 几小时之后,他们才赶上托蒙德的小队,雪下得正大。⽩灵半路离去,前往森林追踪猎物,他会在夜里扎营时分回来,最晚不过黎明。冰原狼一直都在…就和耶哥蕊特一样。 “那么,”女孩看到他便喊“你现在信了吗,琼恩·雪诺?你看到骑长⽑象的巨人了吗?” “哈!不止如此,”琼恩不及回答,托蒙德便嚷嚷“这只乌鸦还给人家看上了!多半得娶一个咧!” “娶女巨人?”长矛里克笑道。 “不,娶长⽑象!”托蒙德吼回去“哈!” 琼恩放慢马速,耶哥蕊特跟在⾝旁。她自称比他大三岁,尽管⾝⾼要矮上半尺,不过不管究竟几岁,她的強韧无庸置疑。在风声峡,石蛇说她是个“矛妇”但她其实没结婚,擅用的武器也是一把兽角和鱼梁木做的短弯弓,可琼恩觉得“矛妇”的说法很适合她。她让他想起小妹艾莉亚,尽管艾莉亚更小更瘦,耶哥蕊特则常穿许多兽⽑⽪⾰,难以判断体形。 “你会唱‘最后的巨人’吗?”耶哥蕊特不待回答,便道“我的嗓音不够深沉,唱不好呢,”她唱起来“啊啊啊啊啊啊啊,我是最后的巨人,我没有同伴。” 巨人克星托蒙德听到歌声,也跟着唱。“最后的巨人,从大山中走来,我们曾经统治世界,”他透过大雪吼回来。 长矛里克加⼊进来“啊,小人族偷走森林,偷走山脉,偷走江河。” “他们在⾕地筑起巨墙,捕尽溪流所有鱼获,”耶哥蕊特和托蒙德用宏亮的声音替合唱。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用低沉的嗓音应和,然后是他女儿蒙妲和所有人。大家搭配节奏,用长矛敲击⽪⾰盾牌,边行边唱: 他们在石厅內燃起大火, 铸造锋利的长矛。 而我在群山中孤独, 没有同伴惟有眼泪。 ⽩天被狗群追赶, 夜晚还有火炬。 只因光下若巨人存在, 小人族便寝食难安。 啊啊啊啊啊啊,我是最后的巨人, 请记住我的歌。 总有一天,我将离去,歌声消逝, 沉寂持续,长长久久。 唱完后,耶哥蕊特脸上挂着泪珠。 “你为什么哭呀?”琼恩不解地问“只是一首歌而已。巨人还有几百个呢,我刚看见的。” “噢,几百个!”她动地说。“你什么都不懂,琼恩·雪诺。你——琼恩!” 琼恩随着突如其来的拍翅声转头。灰蓝的巨翅遮蔽视线,尖利的爪子陷进他的脸。刺痛来得烈猛而突然,鹰翼围绕脑袋拍打。他看到鸟喙,但没时间抬手阻挡或取武器。于是他向后翻转,脚从马镫上脫出,马儿惊恐地跑开,人则向下坠落。那只鹰抓住他的脸不放,用爪子撕扯,尖叫着又拍又啄。世界在混中上下颠倒,羽⽑、马⾁和⾎搅成一团,随着重重的击撞,地面将上来。 他意识到的下一件事,是自己面孔朝下,嘴里満是泥土和鲜⾎的味道,耶哥蕊特保护地跪在上方,手握兽骨匕首。他仍能听到翅膀的声音,那只鹰却看不见了。世界的一半都是黑暗。“我的眼睛,”他突然恐慌地喊,一边抬手摸向脸部。 “只有⾎而已,琼恩·雪诺,他戳破了上方的⽪,没击中眼睛。” 脸颊阵阵悸动,他边擦左眼的⾎,边用右眼观察。托蒙德在上方大吼,然后传来马蹄声、喊叫声和枯骨的碰撞声。 “骨头袋子,”托蒙德咆哮“把你该死的乌鸦叫回去!” “该死的乌鸦在你这儿!”叮当衫指着琼恩说“他就象一条背信弃义的狗,躺在泥浆里流⾎!”那只鹰拍拍翅膀飞下来,降落在他当作头盔的碎裂巨人头骨上。“我要他!” “你来啊,”托蒙德道“最好拿起剑过来,因为我会拿起我的。我要煮了你的骨头,当尿壶用。哈!” “少废话!等我戳穿你这吹牛大王的⾝躯,你会缩得比那女孩还小!站一边去,如果不想惹恼曼斯的话。” 耶哥蕊特起⾝“你说什么?是曼斯要找他?” “没错,耳朵生茧了吗?让这黑心肝的家伙自己起来。” 托蒙德低头朝琼恩皱眉“如果是曼斯的意思,最好快去。” 耶哥蕊特扶他站住“他在流⾎耶!活象一头被宰杀的猪,看看欧瑞尔对这张漂亮脸蛋⼲了些什么!” 鸟也会记仇吗?琼恩杀死了野人欧瑞尔,但对方的一部分留在这只鹰体內,而今用金⻩的眼瞳冷酷恶毒地看着他。“我就去,”他应道。⾎不停地流进右眼,脸颊辣火辣地痛。他触摸脸颊,黑手套成了红⾊“请把马带来。”其实他想要的是⽩灵,不是马,但冰原狼不在⾝边,也许正在数里之外享用麋鹿呢。这个时候,他还是离开比较好 他靠近时,坐骑惊恐地闪开,无疑被他満脸鲜⾎吓到了,琼恩的软语使它恢复平静,任他抓住缰绳,翻⾝上鞍。随着动作,他的脑袋阵阵晕眩。我需要包扎伤口,但现在不必,得先让塞外之王看看他的鹰对我做了什么。他先让右手开合片刻,然后握起长爪,甩到肩头,调转马匹,朝骸骨之王和他的队伍走去。 耶哥蕊特也上了马,表情严峻“我也去。” “滚,”叮当衫部的骨甲叮当作响“我们只要这臭乌鸦,不要别人。” “自由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,”耶哥蕊特说。 寒风将雪花吹进琼恩的眼睛,⾎在脸上冻结“我们是说废话还是走?” “走,”骸骨之王道。 一路快跑,气氛郁。他们沿着队伍,在翻滚的雪花中骑行两里地,然后穿越一堆七八糟的辎重车,溅起⽔花跨过啂河。在这里,啂河向东绕个大弯,形成浅滩,上面覆着薄冰,任由马蹄清脆踩踏,走出十码开外,方才变深。东岸的雪下得更疾,积雪更深,风也更冷。夜晚快要降临了。 但透过风雪,他能看见耸立在森林上方的大巨⽩⾊山丘。先民拳峰。头顶传来老鹰的尖叫,经过士卒松时,一只乌鸦从上俯瞰,发出刺耳的声音。莫非熊老开始行动了?可听不到金铁相和弓箭弹,惟有马蹄踩破碎冰的轻微吱嘎。 他们沉默地绕到南坡,那是上山的便利途径。琼恩在山丘底部看到死马,半埋在积雪里,肠子从部腹流出,活象冻僵的蛇,一条腿也不见了。是狼⼲的,琼恩先这么想,随即发现不对,狼会把猎物吃掉。 更多马尸散布在山坡,腿脚奇异地扭曲,无神的眼睛空洞地睁开。野人们象苍蝇一样附在它们⾝上,剥下鞍子、缰绳、包裹和甲胄等,用石斧将它们切开。 “上去,”叮当衫告诉琼恩“曼斯在山顶。” 他们在环墙外下马,挤过石头间歪扭的通道。一匹⽑发蓬松的棕⾊战马戳在一削尖木桩上,熊老在每个⼊口內都放置了这样的木桩。这马是想冲出去,不是闯进来。没有骑手的踪迹。 里边有更多马尸和更糟糕的情形在等着他——琼恩从没见过红粉⾊的雪。朔风在周围涌动,拉扯厚重的羊⽪⽩斗篷,乌鸦拍着翅膀在死马间飞来飞去。这是野生乌鸦还是我们的信鸦?琼恩无法判断。他不知可怜的山姆现在在哪儿,成了什么东西。 冻结的⾎在靴下“嘎吱”一声碎裂。野人们扒下马尸上每片钢铁和⽪⾰,甚至蹄铁也不放过。有些人在翻查包裹,寻找武器与食物。琼恩经过齐特的一条狗,或者说这条狗剩下的部分,它还活着,躺在一滩泥泞、半冻结的⾎里。 有些帐蓬仍矗立在营地远端,他们便在那儿找到了曼斯·雷德。在那红丝线补的羊⽑黑斗篷下,他穿了黑⾊环甲和耝糙的⽑⽪马,头戴一顶铜铁巨盔,两侧各有鸦翼作装饰。贾尔和狗头哈犸跟他在一起,斯迪也在,还有六形人瓦拉米尔跟他的狼与影子山猫。 曼斯沉冰冷地看着琼恩“你的脸怎么了?” 耶哥蕊特道:“欧瑞尔想挖他的眼睛。” “我在问他。难道他⾆头丢了?也许真该丢了,免得再向我们撒谎。” 斯迪马格拿菗出长匕首“这小子用不着两只眼睛,留一只也许更识时务。” “你想保住眼睛吗,琼恩?”塞外之王问“想的话,赶紧招供,他们有多少人。这次试着说实话,临冬城的杂种。” 琼恩喉咙⼲涩“大人…怎么…” “我不是什么大人,”曼斯说“而这个‘怎么’再明⽩不过。你的弟兄们死了,我问你,他们究竟有多少人?” 琼恩的脸阵阵悸动,雪一直下,很难静心思考。不管要你做什么,都不准违抗,统统照办,这是科林的吩咐。话语卡在喉咙,他自己说出来“我们共有三百人。” “我们?”曼斯尖刻地反问。 “他们…他们有三百人。”不管要你做什么,都…这明明是断掌的命令,可我为什么觉得自己如此怯懦?“两百来自黑城堡,一百来自影子塔。” “你在我帐蓬里讲的故事可不一样。”曼斯望向狗头哈犸“找到多少马?” “一百多,”大个子女人回答“将近两百。东边还有死马,在积雪下面,我没算在內。”她⾝后站着她的掌旗官,举一狗头杆子,那狗头新鲜得渗出⾎来。 “你不该向我撒谎,琼恩·雪诺,”曼斯道。 “我…我明⽩。”还能怎么说呢? 塞外之王仔细端详他的脸“谁是这里的头?说实话,莱克?斯莫伍德?威勒斯?不,他太软弱…这是谁的帐蓬?” 我已经说得太多。“您没发现他的尸体?” 哈犸轻蔑地哼了一声,鼻孔里噴出霜气“蠢蛋乌鸦!” “你再用提问作回答,我就把你给骸骨之王,”曼斯·雷德边向琼恩保证,边走过来“谁是这里的头?” 再近一步,琼恩心想,再近一步。他摸向长爪的剑柄。只要我不说… “敢拔剑,我会在它出鞘之前让你这杂种人头落地,”曼斯道“我快对你失去耐心了,乌鸦。” “说吧,”耶哥蕊特催促“反正不管是谁,都已经死了。” 他皱紧眉头,脸颊上伤口开裂。这太难了,琼恩绝望地想,可若要扮演变⾊龙又怎能不成为变⾊龙呢?科林没告诉他怎么做,好歹第二步比第一步容易。“熊老。” “老头子亲自出马?”哈犸并不相信“真的?那黑城堡由谁指挥?” “波文·马尔锡,”这次琼恩立即回答。不管要你做什么,都不准违抗,统统照办。 曼斯哈哈大笑“如果真是这样,那我们已经不战而胜。波文这家伙数剑比用剑在行。” “熊老亲自坐镇于此,”琼恩说“原本地势就险峻坚固,而他继续加強防备,设陷坑,揷木桩,储存食⽔,以对付…” “…我?”曼斯替他说完。“哼,他想得倒美。假如我笨到猛攻的话,至少五比一的伤亡,那还算走运。”他抿紧嘴。“但当死人出没,环墙、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。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,琼恩·雪诺,没有谁比我更清楚。”他抬头凝望渐暗的天空“这群乌鸦似乎在不经意间帮了我们的大忙,我一直纳闷为何队伍没遭攻击呢。好,还有一百里格的路,天气越来越冷。瓦拉米尔,派你的狼去嗅嗅,追踪尸鬼的行蔵,以防他们偷袭。骸骨之王,将巡逻人数加倍,并确保人人都带有火炬和打火石。斯迪,贾尔,你们天亮就出发。” “曼斯,”叮当衫道“我想要这乌鸦的骨头。” 耶哥蕊特踏步上前,挡住琼恩“他只是保护过去的兄弟,你不能为这个就杀他。” “我瞧他还把他们当兄弟,”斯迪宣称。 “不是的,”耶哥蕊特坚持“他没照他们的命令杀我,反而毙了断掌,大家都知道。” 琼恩的吐息在空气中结霜。我瞒不过他。他望进曼斯·雷德的眼睛,灼伤的五指开开合合。“我穿着您给的斗篷,陛下。” “一件羊⽪斗篷!”耶哥蕊特道“每天夜里,我们都在它底下跳舞!” 贾尔咧嘴大笑,狗头哈犸也讪笑起来。“是这样吗,琼恩·雪诺?”曼斯·雷德温和地问“她和你?” 长城之外难辩是非。琼恩不知自己还能不能区分荣誉与聇辱,正确和错误。愿天⽗原谅我。“是的,”他说。 曼斯点点头“很好,那你俩明天跟贾尔和斯迪一起出发,参加行动。我绝不会把两颗跳动如一的心分开。” “我们去哪里?”琼恩问。 “去长城。是你证明忠诚的时候了,行胜于言,琼恩·雪诺。” 马格拿不大⾼兴。“我要个乌鸦做什么?” “他不仅了解守夜人,了解长城,”曼斯说“而且对黑城堡的悉程度超过你手下任何一个掠袭者。你会发现他的用处,否则你就是个笨蛋。” 斯迪皱起眉头“我认为他是个黑心肝的家伙。” “是吗?到时候挖出来不就得了。”曼斯转向叮当衫。“骸骨之王,不惜一切代价保持队伍的行进速度,只要赶在莫尔蒙之前抵达长城,我们便胜券在握。” “是,”叮当衫含糊而恼怒地回答。 曼斯点头离开,哈犸和六形人瓦拉米尔紧跟上去,他的狼和影子山猫也走在后面。琼恩、耶哥蕊特、贾尔、叮当衫和马格拿留在原地。两个年长的野人用难以掩饰的恨意瞪着琼恩,而贾尔开口道:“你听到曼斯的吩咐了,我们天亮出发,多带食物,路上没时间打猎。还有啊,乌鸦,把脸料理料理,⾎淋淋的简直一团糟。” “我会的,”琼恩答应。 “你千万别撒谎,小妹妹,”叮当衫恶狠狠地对耶哥蕊特说,眼睛在巨人头骨后闪闪发光。 琼恩子套长爪“离我们远点,否则科林的下场就是榜样!” “现在可没有狼护着你,小子。”叮当衫摸向自己的剑。 “哦,你很肯定哟?”耶哥蕊特笑道。 ⽩灵正蹲伏在环墙端顶,雪⽩的⽑发直立。他没发出半点声音,只是睁大⾎红的眼睛。骸骨之王缓缓放开剑柄,退后一步诅咒着走了。 随后,琼恩和耶哥蕊特骑下先民拳峰,⽩灵在旁跟随。“我不要你为我撒谎,”走到啂河央中,琼恩觉得全安了,方才开口道。 “我没撒谎,”她说“只是没说完整。” “你说——” “——每天夜里,我们都在你的斗篷底下爱作。是的,我没说从什么时候开始。”她有些羞赧地朝他笑笑。“今晚给⽩灵找个别的地方睡吧,琼恩·雪诺,诚如曼斯所说,行胜于言。” WWw.UJixS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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