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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记小说网 > 综合其它 > 我和五叔的六次相遇 作者:路遥 | 书号:39179 时间:2017/9/5 字数:16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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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五叔,实际相遇不止六次。 五叔姓张,名志⾼,是我姑夫的弟弟,算个刚能沾点边的亲戚。姑夫家的村子离我们村十几里路,同在大马河川。川里一条简易公路从县城一直通到川掌。我们村和姑夫家的村子都在公路边。小时候,我常跟妈妈到姑夫家走亲戚。不过,那时可没有公路,我们是沿着大马河边那条凹凸不平的石头小路去张家堡的。那时,我就认识了张志⾼。他在姑夫的弟兄们中间排行第五,我就叫他五叔。当时,我记得五叔常穿一⾝破破烂烂的⻩军装,里束一旧⽪带,⽪带的断裂处用⿇绳缀着,他个子⾼大,虽然年轻,串脸胡已经初具规模。那时乡里人大都是光头,为了凉快和省得梳洗,一般不留发。但五叔却别具一格,像城里人那样留着分头,不过平时都被尘土锈得像肮脏的毡片一样;只是赶集上会,才到河里洗刷一番,用一把破木梳对着镜子细心地把头发一分为二,中间就亮出一条⽩来。 五叔力气很大,爱说爱笑爱唱,还爱拨弄个乐器什么的。在地里,在庄稼场上,常和人比赛摔跤,村里几乎没有他的对手。我听对夫家村里的人说,五叔当过兵,只因为队部要调到南方去,他听传说那里天气热得要命,那里的人说话也和外国人一样难听,因此就打报告复员回家来了。据说他要是不回来,怕早已升成了军官。 五叔不识字,但听说在军队上已经⼊了,光这一点就不能不使人对他肃然起敬。那时候,农村的员大部分都是些老汉,像他这么年轻就“在”真不简单! 五叔出山劳动,常把一梅梅笛别在里的那烂⽪带上,休息时就吹上几声。有时背上背东西,那梅笛就揷在⾐领里面,像个什么标志的。 一般说来,农村像他这种人,往往逛了几天门外,有点见识,就不太爱劳动,吹拉弹唱,游东逛西,夜里说不定墙翻拨门,钻到了别人家媳妇的被窝里。 可五叔没有这些⽑病。他爱劳动,也爱给村里的人帮忙⼲活。逢个集体事,他总是跑前跑后为大伙张罗,因此村里人都喜他。也许正因为这些原因,后来大家才拥戴他当了张家堡大队的支书。小时候,每次到姑夫家,我总爱跟五叔厮混在一起。那时候,五叔还没有成家,光一条,因此他对孩子们的态度不像有家的大人那样傲慢。我有时跟他去种地,或者跟他去砍柴,许多次吃过他从悬崖上为我摘来的木瓜。我记得我们还一同合伙偷过邻村一位老头的西瓜。我们在月光照耀下的一个河槽里吃完偷来的西瓜后,五叔突然內疚地说不该⽩吃人家的东西。他摸了摸口袋,似乎在找钱,但看来没带钱,就引着我到他的自留地掰了十几穗嫰⽟米,又转回到邻村老头的西瓜地里,偷偷放在摘掉西瓜的那几棵瓜蔓下。这件事一直长久地保持在我的记忆里。 而我记得最清楚的是,每当傍晚我们回到家里的时候,五叔就抱起他那把心爱的土三弦,坐在他门一堆烂柴烂中间,叮叮咣咣地弹个不停,一直弹到太落在西面我们村子的那些大山的背后。每当这时,我就和他喂养的那条老⻩狗一同卧在他⾝边,静悄悄地听他那醉心的弹拨声… 时光与童年的生活一起飞快地流逝了。离开那时光到现在转眼就是三十年。小时候的有些人和事已经逐渐被⽇后纷繁杂的生活经历所模糊了。 以后我长成大人,考上了大学,毕业后又分在省报当记者,由于我采访工业部门,常在城里转,加之成了家,回故乡的次数不多了。即使回去,也因为忙,很少能再到姑夫家走亲戚。至于张志⾼——我的五叔,我早年就听⽗亲说他当了张家堡大队的记书,不过我很多年也再没见他的面;在我的记忆中,他是属于那些已经被谈忘了的一个早远年间的人而已。但是,在前几年里,由于种种原因,我却有机会好几回和我早远年间的这个人相遇。同次相遇,都可以说非同一般,而五叔的变化也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。 现在就让我把这几次和五叔相遇的情况,不按先后顺序记录在下面。这些东西也许太平淡了,构不成什么小说,但我总觉得里边还是有些意思的。 Www.UJixS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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